Huan Wang's profileJoyce--欢桑碎碎念PhotosBlogListsMore ![]() | He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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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9 经历着,感受着Long Long ago......这个词语用来形容我现在回忆前一个多月的感受一点也不过分,呵呵,或许真的如同杨大毅同志说的那样--俺老啦!!已经很久了,再次打开BLOG准备写点东西的时候,我仿佛看到了大LU等一般同志随手点开这个小空间时那不知道是不是期待的眼睛。时间开始变得比指缝中的流沙下落还要快,快得好像用APPLE做出来的一个神话的瞬间,一团云烟散尽的如此之快,让人来不及感叹,来不及仓皇,甚至来不及回忆。我是应该怀念很多的东西,怀念过去的你们,怀念曾经因为某人的一阵微笑而激荡起来的风,夹着悲欢和一去不再回来的昨天,浩浩荡荡的穿越我单薄的青春。明亮。伤感。无穷尽。我是喜欢片段回忆的,因为那样可以让我轻易的记住很多不同时刻发生的不同事情,因此很多时候我开始喜欢在某个片段发生的末尾对自己的时光做个总结,回忆,感伤,然后笑着开始自己全新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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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东航的飞机上过了一个半睡半醒的儿童节,满仓的乘客,“让我们荡起双浆”和随处可见的儿童画简单的让人联想到自己的童年。闭着眼睛从天空降落的时候梦到了憨憨的维尼,上帝这次特殊的恩赐让我在接着的时间里简单的快乐了一个星期。2005年憨态可掬的维尼80岁生日之际DISNEY宣布开始开拍最新的小熊维尼电视片,于是我开始怀着一颗等待的心等到了2007。据说A.A.米尔恩对维尼的故事原本有结局:
“噗噗,你保证不会忘记我,甚至当我100岁的时候,你也不会忘了我。”
噗噗想了一会儿。
“那时候我多少岁了?”
“九十九岁。”
噗噗点点头。
“我保证。”
这是典型的笨小熊式回答,肯定而温暖的承诺冲淡了离别的伤感。所有伟大的童话,无一例外的都会有一个“快乐时刻”的经典时刻。没脑子维尼给出的承诺,其实是给所有迷恋百亩森林的人:只要愿意,你可以随时收到来自百亩森林的快乐消息。被快乐找到,其实是阅读童话故事最美妙的经验。维尼的笨是故事真正的魅力:笨到极致却一点不傻,其实那是澄明如水的天真。以天真的心看世界,想问题,做事情,简单而直接,自然而从容,很容易敞开心扉,快乐和温暖伸手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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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娇娇的邀请第一次很近距离的观看了熊汝淋和海明威的歌友会。看到满场喧闹的粉丝和高举的“熊”和“海”,我开始在汹涌的人潮中让自己渐渐融入。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很喜欢喧闹的人,尤其是在有很多人聚集在一起的时候,记得看完RAIN的演唱会当我用一种怪异的眼光盯着旁边满脸不知是汗还是泪的女生一脸诧异的时候,我顿时成为了全场的焦点。我是一个在感到寂寞的时候就会仰望天空的小孩,望着那个大太阳,望着那个大月亮,望到脖子酸痛,望到眼中噙满泪水。即便是这样,我要说我还是被另一个熊熊感动了。这是真的,好孩子不说假话。
一直以来我就是个爱音乐的人,爱得排山倒海,骨子里的坚持在别人看来往往是不可理喻的。爱上歇斯底里的现场摇滚似乎当我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第一次在人流穿梭的公路交大47号楼道听到三官的尖嚎的时候,我说很好听。然后第二天我就得到了第一盘属于自己的摇滚卡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喜欢这种与女孩子外表及其不相称的东西,很多时候的没有旋律性,没有完美的唱腔,可CD还是一大摞一大摞的买。记得第一次在离学校不远的音像店中找到了几乎所有“红星X号”卡带,最后我身无分文地从那家音像店里出来满心喜悦地回家。我走着回去的。穿越那些陌生的街道,看着华灯初上的暮色,看到几个妇人提着菜匆忙的回家,看到开往不同方向的公车从身边叮当作响地驶过,在一个街道的转角处我突然就停下来,可是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了。
很多时候我总是习惯戴耳机,即使声音越开越大,听力越来越差我也坚持,因为我没办法把自己就那么暴露在别人面前。当有别人问起在听什么,我也就说是流行音乐。其实那个时候,耳朵里的声音震得足以让我疯掉。熊熊的现场仿佛又让我回到了那个曾经也疯狂过的年代,让我想起了满脸的抗拒和愤怒,却睁着发亮的眼睛高喊“上帝保佑吃饱了饭的人们”的张楚;让我想到烈日当空照的闷热长街,大群大群游手好闲的赤着上身穿着拖鞋的人从发烫的地面上走过,目光呆滞,像是一头头温驯愚蠢的羊;让我想起有个孩子穿着黑色的长衣长裤站在浸满沥青的黑色马路上,以炯炯的目光宣告他的寒冷,冷得骨头出现一道一道裂缝,像个易碎的水晶杯子,他说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他说蚂蚁没问题;另外好像是在某个天空清澈的夜晚在CD中放进去的某张CD,而我在一片空白的墙壁上,在音乐响起的时候摸到的华丽色彩,凹凸有致。
所以后来再听到娇娇专门拿来的单曲CD,我在沙发温暖的包围中,在咖啡低调而飞扬的香味中,清清楚楚的知道,窗外的风无比的清凉,白云镶着月光如水的银边,一切完美,明日一定阳光明媚,我可以放肆的无法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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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双子座的人,但许多人都反应我笔下流淌出来的东西会有很大的反差。射手座的人不应该拥有双重性格,但是我有,而且明显,因此最好的朋友总是告诉我说她从来都分不清楚到底我是个阳光中乐天的人还是个习惯在黑夜里疼痛的人。高中郁闷的生活让我养成了一天睡两个小时和写字的习惯,我单纯的认为很多东西写下来应该就不会忘记了吧。在大量题海战术硝烟散尽的夜晚我总是坐在窗前写大量的字,一直写到手指开始抽搐我才停下来。彦之说我是个不要命的人。累的时候停下来,树枝在窗帘上投下的影子,晃啊晃的,象是手语。
写作是一种暗无天日的自杀,杜拉斯是这么说的,我也这么认为。而我对自己开的最大的玩笑是用尽整个高三时光为那个最重要的人写下的那个9个厚作业本的最重要的故事在某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被头脑发热神经混乱的我一张张的付之一炬。他永远都没有机会看到那时的我和那时的心情,即使那个故事有了最好的结局,即使我重来一遍,可以肯定的是,很多东西,再也找不回来了。
很多人都说骨子里的我是个性格复杂的孩子,很多人说我很好接触,但很难了解。我于是对他们笑,我是个经常笑的人,可我不是经常快乐,很多时候当我感到悲伤,泪水还没来得及涌上来,笑容已经爬上了眼角眉梢。我只能说我是个敏感而容易受伤的孩子,一直以来我希望自己是个心如止水的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可是我却是面太大的湖,些许的风就可以让我波澜起伏,很多时候毫无先兆的悲喜在一瞬间就可以将我淹没。每次训练课后身体可以因为肌肉拉伤而疼痛一个月,咧嘴下楼的样子挺难看的,可第二天我还能意气风发的站在球场上。但内心的伤痕却可以在每个夜晚清清楚楚的从头到尾再疼一遍,那些伤口就像我一样,是个倔强的孩子,不肯愈合,因为内心是温暖潮湿的地方,适合任何东西生长。
所以,当我发现写字给我带来很多快感的时候,我开始在有限的时间不停的写着。就像蒙着眼睛追逐一种黑色的幸福。
我就是这样一个孩子,我诚实,我不说谎。但如果有天你在街上看到一个或者神情冷漠双眼空洞抬头仰望天空的孩子,那一定不是我。因为我抬头倒回那些即将落下的泪水时,没人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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